医疗器械分类
在我国,医疗器械按风险水平分为三类。
第一类风险水平低,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只需备案管理。
第二类风险中等,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需要申请注册。
第三类风险较高,需要采取特殊措施严格控制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需要申请注册。
分类界定:
明确分类将有助于确定注册方式、申报对象和工作预算。大部分监管部门对产品的审评监管属于分类管理。在中国对企业不能自行判断产品类别、需要可以申请类别确认的医疗器械产品,企业可以网上申报、审查和结果反馈。
注册单元:
注册单元决定注册证书数量。不同注册单元通常不在同一证书。企业可自行划分,也可委托凌世禾医疗进行注册单元划分评估。通常划分依据产品的适用范围、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主要原材料及体外诊断试剂的包装规格等因素,按照有源、无源及体外诊断类医疗器械的分类方式划分医疗器械注册单元。
优先审批:
符合(一)老恶罕儿急,针对五种人群的产品;(二)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产品;(三)其他应当优先产品,为优先审批对象。优先审批与首次注册合并申请受理,批准优先产品后仅影响受理后的工作进度。
创新审批:
创新审批申请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核心技术专利权,发明专利全或使用权,或申请已公开;(二)国 内 首 创、international
advanced、显著临床应用价值;(三)产品基本定型,真实受控可溯源。创新审批可单独申请,批准后将获得优惠政策。
审评发补:
注册等工作中,审评阶段提出要求企业补充资料的情况。NMPA规定技术审评补充期限1年,一次机会,过期退审。
- 优先审批服务
- 分类界定服务
- 创新审批服务
- 注册单元划分服务
- 审评发补整改服务
- 审评发补辅导服务
创新类医疗器械
(1)创新医疗器械专项审批的意义
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和创新
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2)申请创新医疗器械专项审查的有关要求
通过技术创新活动,申请人在中国拥有产品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转让在中国获得发明专利权或者使用权;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公开。
产品的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制是技术领先。与同类产品相比,产品的性能或安全性有了根本的提高,在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初步研究,并具有基本的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可控,研究数据完整可追溯。
(3)申请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好处
初期介入
专人负责
检验、系统审查、评审优先
(4) 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