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DR 2017/746/EU法规历史发展
2017年5月5日,欧盟官方期刊(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发布了欧盟医疗器械法规(REGULATION (EU) 2017/746,简称“IVDR”)。IVDR将取代Directives 98/79/EEC(体外诊断器械指令)。IVDR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并于2022年5月26日期正式取代IVDD(98/79/EEC)。
欧盟IVDR 2017/746/EU到底有什么新内容?
1.分类规则的变化以及公告机构介入的增加,在IVDR法规中,对于体外诊断设备的监管依然是基于分类监管这个大框架,但是分类规则较原先的IVDD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在IVDR中,基于产品的风险将所有的体外诊断设备由低到高分为了A、B、C、D四类。
2. 在IVDR中还提出了安全和性能摘要(Summary of Safety and Performance)的要求,以进一步增加监管的透明度。该要求包括C类和D类的产品需要以摘要的形式,将产品规格、性能评估结论及临床试验结论等信息公开。通过该摘要,一方面使用者可以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的性能指标,另一方面生产企业可以更加详细地对比同类产品的监管尺度。
3.设备识别系统(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 System, UDI)的引入,继美国FDA实施UDI的要求以来,欧盟本次出台的MDR,同样也引入UDI的要求,以增强产品的追溯以及上市后的管理。
4.公告机构更加严苛更加深入的审核方式,公告机构将会需要更多的审核人天来对企业进行审核,增加了审核难度及深度。
5.部分高风险产品需要符合欧洲的临床实验标准。
6.要求组织中至少有一名合规负责人。
欧盟IVDR 2017/746/EU技术文件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1 CE技术文档
使用国际公认的医疗器械命名
参考附录II技术文件
新涵盖UDI 编码文件
风险系统文件
性能评估和和上市后跟踪文件(PMPF)
CE技术文档A部分上报后获得单一注册号SRN
2 UDI 技术文档
DI 器械标识
PI生产标识
UDI-DI部分要提交于系统和给NB机构。上市后监管和不良事件处理都要涉及UDI。UDI在UDI数据库注册后获得注册号。UDI还要体现在自由销售证书FSC和CE自我申明DoC中。
3 企业文档
涉及企业注册各种报表填写,具体由官方数据库规定。一般来说跟CE技术文档的A部分类似。
4质量管理体系
(a) 法规符合性战略,包括符合性评估流程的遵守和系统所涵盖的器械的变更管理;
(b) 确定适用的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寻找满足这些要求的选项;
(c) 管理责任;
(d) 资源管理,包括选择和管理供应商和分包商;
(e) 附录I第3节规定的风险管理;
(f) 性能评估,根据第56条和附录XIII的规定,包括上市后的性能追踪;
(g) 产品实现规划,包括规划、设计、研发、生产和服务提供;
(h) 根据第24(3)条为所有相关器械的UDI分配验证,并确保根据第26条提供的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i) 根据第78条的要求,建立、实施和维护上市后监管体系;
(j) 与主管机构、公告机构、其他经济运营商、客户和/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沟通;
(k) 警戒情况下的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流程;
(l)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管理及其有效性的验证;
(m) 产品,数据分析和产品改进的监督和评估流程。
5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评估中应包含:技术更新风险评估,现场安全纠正措施风险评估,临床效益风险评估。
有贯穿整个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建立后第一年更新,随后每两年一更新。要符合持续合规。
6上市后监管体系
上市后监管计划
涵盖:
警戒系统
技术升级风险评估
现场通告,现场纠正措施
主动收集售后投诉和举报
临床风险跟踪措施,PMPF(上市后性能跟踪)
性能评估
不合格召回
7伦理审批
A,B类器械不需要到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C,D类需要去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
剩余样本临床性能评估计划无须欧盟审批,但需要伦理审批。需要满足《赫尔辛基宣言》。临床计划应符合ISO14155.
8研究计划
C,D类在欧盟参考实验室依据CS做性能评估(分析,诊断灵敏度等项目)是临床研究的前提。
需要提交研究计划到欧盟数据库,剩余样本研究不需要审批,但研究计划更改和变更需要审批。临床研究结束后或暂停后三个月内需要提交结果总结,研究报告。
9临床证据
包含:
性能评估(分析性能+临床性能)
科学数据(技术文件)
临床性能(需验证交叉,干扰)
PMPF(上市后性能追踪)
效益风险评估
10 PSUR(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编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
PSUR应列出:
(a) 效益风险监测的结论;
(b) 上市后性能跟踪报告(PMPF)的主要结果;以及
(c) 器械的销售量和使用器械的群体规模与其他特性的评估,以及实际运行时器械的使用频率。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至少每年对PSUR进行更新。PSUR应属于附录II和III中所规定技术文件中的一部分。
C类器械制造商应向参与符合性评估的公告机构提交PSUR,并应主管机构要求向其提供报告
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和现场安全通告,以及提供定期汇总报告、上市后监管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以及趋势报告;
11趋势报告
向相关主管机构报告以下内容:
(a) 任何涉及在欧盟市场上所提供器械的严重事件,除了在产品信息和技术文件中清楚记录并量化的预期错误结果,此类事件应根据第83条进行趋势报告
(b) 报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制造商提供定期汇总报告和趋势报告的时间表;
12 PMPF
上市后性能追踪(PMPF)
参见附录XIII 性能评估、性能研究和上市后跟踪(PMPF)
PMPF计划应至少包括:
(a) 应用PMPF的一般方法和流程,如收集获得的临床经验、使用者反馈、科学文献筛选和其他性能或科学数据来源;
(b) 应用PMPF的具体方法和流程(例如,环形比对试验和其他质量保证活动、流行病学研究、合适的患者评估或疾病登记、遗传数据库或上市后临床性能研究);
(c) (a)和(b)中所述的方法和流程适当性的理由;
(d) 参考本附录A部分第1.3节所所述的性能评估报告的相关部分以及附录I
第3节所述的风险管理;
(e) PMPF要解决的具体目标;
(f) 与等效或类似器械相关的性能数据评估,以及技术发展最新水平;
(g) 参考制造商使用的所有CS、协调标准和相关PMPF指南;
(h) 由制造商进行的PMPF活动的详细且充分合理的时间表(例如,PMPF数据和报告分析)。
13不良事件报告
UDI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临床性能研究生成唯一的标识号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性能研究中:申办方应充分记录以下所有情况:
(a) 在性能研究计划中发现对性能研究结果的评估至关重要的任何不良事件类型;
(b) 任何严重不良事件;
(c) 任何如未采取适当措施、未发生干预或情况不利时,可能导致严重不良事件的器械缺陷;
14 CE证书的签发
D类器械由NB审批+政府审批。D类器械实行批批签
B,C类器械由NB审核发证。
D类器械由欧盟参考实验室进行性能验证
性能验证涵盖(分析性能+安全性能)分析性能验证计划需涵盖:原理,目的,方法,检测,统计,并可执行。
B,C类器械由通告机构验证
A类企业自行验证
B类技术文件的审批参照附录IX
4.4-4.8和附录I和附录II。涵盖:CS,协调标准,性能评估,溯源,培训,PMPF,风险,警戒等。
加强质量管理体系飞行检查。
B,C类需要审核《趋势报告》
证书提交于证书系统数据库。
CE证书是准许上市和获得FSC的前提。